:2026-03-05 2:36 点击:7
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再次引发关注,作为一种利用计算机算力争夺加密货币奖励的行为,挖矿曾因高回报吸引大量参与者,但也因能源消耗、金融风险等问题成为监管重点,虚拟货币挖矿是否触犯刑法?这一问题需结合我国法律、政策及具体行为综合判断。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经历了从“默许”到“全面禁止”的转变。
早期阶段(2017年前):
挖矿行为未被明确禁止,部分企业和个人通过挖矿获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,并形成产业链,挖矿本身不直接违反法律,但存在税务、电力等合规风险。
监管收紧期(2017-2021年):
2017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,明确虚拟货币“不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货币属性”,并叫代币发行融资(ICO)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,但此时,挖矿未被直接列入禁止范围,仅要求“防范金融风险”。
全面禁止期(2021年至今):
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和交易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淘汰产业,严禁新增挖矿项目,全面清理存量挖矿行为,这一政策将挖矿定位为“落后、淘汰”产业,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采取断电、断网等措施清退挖矿项目。
虽然挖矿已被政策全面禁止,但“禁止”不等于“犯罪”,是否触犯刑法,需看挖矿行为是否符合《刑法》中具体罪名的构成要件,实践中,以下几种情形可能涉及刑事责任:
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挖矿是“耗电大户”,部分行为人为降低成本,会采取窃电手段获取电力。
部分挖矿行为人通过恶意软件、病毒等方式,入侵他人计算机或服务器,利用他人算力进行“偷偷挖矿”(即“cryptojacking”)。
并非所有挖矿行为都会触犯刑法,以下情形一般属于行政违法,不构成犯罪:
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已被政策全面禁止,是否触犯刑法需结合具体行为判断:

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需明确“挖矿已非灰色地带,而是明确禁止的违规行为”,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,企业更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,及时关停挖矿项目,避免因小失大,承担法律风险。
随着监管技术的完善和法律体系的健全,虚拟货币挖矿的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,唯有合法合规经营,才是规避风险的长远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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